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0月21日,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湯某慶、黎某等24人電信網絡詐騙案。涉案的被告人均構成詐騙罪,首要分子被告人湯某慶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至十一年二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相應的財產刑。
2019年8月,被告人湯某慶、黎某、舒某、陳某、湯某禮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自治州瑞麗市,共同經營瑞麗市誠遠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遠珠寶公司”),從事網絡直播銷售翡翠玉石。2020年1月,湯某慶、黎某、舒某、陳某、湯某禮商定,通過網絡直播虛假銷售翡翠玉石方式(“上車”)騙取被害人錢財。同年2月,被告人鄧某、蘭某、伍某、湯某水成為公司股東,并參與實施網絡直播虛假銷售翡翠玉石的詐騙行為,全部股東根據占股比例獲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湯某慶總負責網絡直播虛假銷售翡翠玉石,并與“塘塘公司”聯系銷售推廣等;其他被告人分工明確,各司其職。2019年8月以來,被告人陳某英等15人先后任公司客服,并根據各自的虛假翡翠玉石銷售額獲取提成,古貌及、內米吞、表芳敏(均系緬甸人,均另案處理)在該公司直播間冒充緬甸籍翡翠玉石所有人出售翡翠玉石,按場次獲利。
該公司網絡直播虛假銷售翡翠玉石模式:誠遠珠寶公司先后在網絡直播平臺開設直播間;“塘塘公司”為該公司網絡直播虛假銷售翡翠玉石進行推廣、提供翡翠玉石愛好者的微信等聯系方式;客服人員使用公司規定的話術,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聯系翡翠玉石愛好者,添加微信號、推送網絡直播鏈接,引誘被害人進該公司網絡直播間購買高價或虛假銷售的翡翠玉石。每晚8時至11時,古貌及、內米吞、表芳敏在直播室謊稱,該公司借用的翡翠玉石系三人從緬甸國私帶入境銷售,被告人鄧某等人假以威脅手段迫使三人低價出售,再分為若干翡翠玉石份額虛假銷售,制造有利可圖假象。客服人員在網絡直播間當“托”認購翡翠玉石份額,制造搶購翡翠玉石的假象。最終引誘被害人購買翡翠玉石并付款。次日,被告人陳某、湯某禮、湯某水等人假扮珠寶商收購前一晚出售的翡翠玉石。被告人湯某慶等人先謊稱銷售的翡翠玉石“切漲”,讓被害人獲利,引誘被害人繼續購買更多、更高價的翡翠玉石,然后適時謊稱銷售的翡翠玉石“切跌”,讓被害人相信其購買翡翠玉石“切跌”遭受的損失系正常商業行為所致,達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目的。
2020年1月至5月12日,被告人湯某慶等人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騙取侯某等47名被害人財物共計859萬余元。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過程中,形成以被告人湯某慶為首要分子,被告人黎某等8人分工負責,被告人陳某英等15人及古貌及、內米吞、表芳敏積極參與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孫文慶 李雯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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