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 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通知,要求嚴格落實高溫天氣工作時間規定,嚴格落實高溫津貼待遇,及時足額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根據不同氣溫,合理安排勞動者高溫天氣工作時間。
(一)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以上包含本數,下同)時,停止安排勞動者進行室外露天作業。
(二)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數,下同)時,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盡量縮短室外連續工作時間,不得安排勞動者在當日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室外露天作業。
(三)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要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并不得安排勞動者加班。
(四)對不適宜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及時協商調整工作任務,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下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用人單位要按照《關于調整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72號)的規定,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及時足額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溫用品等實物或各類有價證券代替。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對因高溫天氣作業引發勞動者發生事故傷害或經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性中暑的,應按規定依法認定工傷并落實相關保險待遇。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平臺企業、平臺合作企業加強高溫天氣下的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高溫津貼等權益保障,對高溫天氣下接單的戶外勞動者給予適當補貼,并可采取延長配送時間等措施,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以室外露天作業的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環境衛生、外賣物流等行業和建筑工、環衛工、快遞員、外賣送餐員等群體為重點,加強執法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要加大因高溫天氣作業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辦理力度,暢通受理渠道,簡化優化辦案流程,做到快立快審快結。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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