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bào)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dòng)?nbsp; 據(jù)潛山法院微信公號消息,12月3日,潛山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案件。
2018年12月,被告人李某某明知韓某某(已處)非法交易他人銀行卡信息資料,在韓某某許諾幫助收購他人銀行卡信息資料會(huì)給予100元/套的費(fèi)用后,被告人李某某積極介紹朋友馮某某辦理一張工商銀行卡及配套信息資料(包含銀行卡、u盾、銀行卡綁定的手機(jī)卡、身份證復(fù)印件等)出售給韓某某。2019年1月,被告人李某某明知鄭某某(已處)非法交易他人銀行卡信息資料,在鄭某某許諾幫助收購他人銀行卡信息資料會(huì)給予一定好處后,被告人李某某從馮某某處收購一張農(nóng)業(yè)銀行及配套信息資料銀行卡信息資料、從汪某某處收購三張銀行售給鄭某某。綜上,被告人李某某共計(jì)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五套。2021年9月7日,被告人接到辦案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dòng)到潛山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實(shí)供述上述犯罪事實(shí)。
被告人李某某犯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李某某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一千一百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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