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為牟取非法利益,購置大量銀行卡、手機、電腦等作案工具,在網上搜索有關領導干部參加公務活動的新聞報道,利用PS技術,偽造領導與女性亂搞兩性關系的“床照”,再通過郵寄的方式,將附有“床照”的信件寄送相關領導進行敲詐勒索。近日,天長市人民法院公布了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王某敲詐勒索一審刑事判決書。
經審理查明:2020年4、5月份以來,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購置大量銀行卡、手機、電腦等作案工具,先后在湖南省長沙市、廣東省佛山市租賃房屋,架設網絡設備,在網上搜索有關領導干部參加公務活動的新聞報道,下載領導干部照片,后利用PS技術,偽造領導與女性亂搞兩性關系的“床照”,再通過郵寄的方式,將附有“床照”的敲詐信件寄送相關領導,要求被害人向其指定的銀行卡轉賬10余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好處費,并要挾如不按要求匯款,就向紀檢部門舉報。2020年7月初,被告人王某加入該團伙,共同實施敲詐犯罪活動。截止案發(fā),王某某、謝某某、王某共向安徽、貴州、江蘇等地的相關領導寄發(fā)敲詐信件400余封。經偵查機關部分核實,有36名被害人收到上述敲詐信件,敲詐金額500余萬元。其中,敲詐既遂2起,涉案金額4.4萬元,分別為:
1.2020年5月中、下旬,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向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的唐某寄發(fā)附有“床照”的敲詐信件,聲稱已掌握唐某存在生活作風等問題的相關證據,要求其轉賬20萬元到指定的銀行卡上,并要挾如不按要求匯款,就向紀檢部門舉報。唐某恐遭負面影響,被迫先后2次向被告人指定銀行卡轉賬計1.4萬元。同年6月,王某某、謝某某再次向唐某寄發(fā)恐嚇信件,要求唐某補匯余款,唐某未予理睬。
2.2020年7月中旬,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王某向貴州省平塘縣的王某寄發(fā)附有“床照”的敲詐信件,聲稱已掌握王某存在生活作風等問題的相關證據,要求其轉賬20萬元到指定的銀行卡上,并要挾如不按要求匯款,就向紀檢部門舉報。王某擔心因此會產生不必要的麻煩,被迫向被告人指定銀行卡轉賬3萬元。后三被告人再次向王某寄發(fā)恐嚇信件,要求王某補匯余款,王某未予理睬。2020年8月12日,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王某在廣東省中山市古鎮(zhèn)鎮(zhèn)匯盈廣場一樓停車場,被中山市公安局古鎮(zhèn)分局民警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謝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恐嚇、要挾等方法,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均構成敲詐勒索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天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謝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被告人王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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