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9月30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林從兵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一案。
蜀山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為謀取非法利益、實施犯罪,被告人林從兵、謝林發(fā)等人糾集在一起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非法高利放貸,通過暴力、“軟暴力”非法手段催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該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生活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蜀山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林從兵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15萬元;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謝林發(fā)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以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數(shù)罪并罰,分別判處被告人林生等13人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至五年九個月不等刑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