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屯溪區法院消息:9月29日,屯溪區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吳某等5名被告人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其他旁聽人員50余人現場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吳某通過自己或與被告人李某、胡某合伙開設的擔保公司、賭場對外高息放貸給他人用于資金周轉或賭博,在被害人未及時償還的情況下,吳某指使被告人程某、胡某、朱某、李某等人采取上門滋擾、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聚眾造勢、隨意毆打等軟暴力手段要債,逼迫多名被害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虛高借條、欠條,并制造虛假給付痕跡,通過威脅、訴訟等手段謀取非法利益,形成以被告人吳某為首,被告人胡某、程某、李某、朱某等人積極參與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被害人迫于吳某等人的勢力,選擇忍氣吞聲、不敢報案,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某在向被害人索要高利債務或虛假債務的過程中,指使胡某、程某、朱某、李某等人通過非法拘禁、上門滋擾、故意毀損財物、隨意毆打等軟暴力手段,形成以吳某為首,胡某、程某、朱某、李某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吳某等5名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觸犯數罪,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被告人吳某、胡某、李某、程某、朱某刑事責任,以敲詐勒索罪追究被告人吳某、胡某、李某刑事責任,以尋釁滋事罪追究被告人程某刑事責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吳某、程某、朱某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并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該案將擇期宣判。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