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9月28日,據蕪湖弋江區人民檢察院消息:近日,由弋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毛輝、陳大偉等二十八人惡勢力犯罪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公開宣判。
經審理,對惡勢力糾集者毛輝以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等9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76萬元。對陳大偉等11名惡勢力其他成員中10人分別判處十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判處拘役十個月,并處罰金。對其他16名非涉惡被告人分別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并處罰金。對各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繳。王文銀等4名被告人單獨或連帶賠償因非法采礦產生的生態環境修復等費用合計86萬元,同時就非法采礦行為在安徽省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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