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秦某對同樓女鄰居梁某心生愛慕,表白被拒后,他多次在對方家門口徘徊、張望、敲門,并在多個小區(qū)微信群內持續(xù)發(fā)送表白信息。
日前,女鄰居梁某將秦某訴至法院。 12月12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長寧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原告梁某與被告秦某系某小區(qū)的同樓居民,素未謀面,但在同一微信群內。機緣巧合之下,被告秦某注意到群內同樓鄰居原告梁某,并暗生情愫。
某日,被告秦某在微信群內@原告梁某并發(fā)送“你永遠是我的女王” “有點心動”“找機會在群里與女王搭話”“如果你喜歡我,是我的幸運”“不管在哪里,我都想著你”等消息。原告梁某當即@被告秦某并回復:“這位戶主,請注意言辭,你的行為已嚴重騷擾到我的生活。本人已婚,家庭和睦,如再有損壞我名譽的舉止發(fā)生,我會移交公安部門處理。”群管理員也對被告秦某作出踢群警告。
因表白被拒,被告秦某展開更激烈的攻勢,多次在原告梁某家門口徘徊、張望、敲門,并在多個小區(qū)微信群內持續(xù)發(fā)送表白信息,引發(fā)群內成員起哄調侃,紛紛效仿回復表白消息,對原告梁某生活安寧和名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原告梁某不堪其擾,報警求助,但效果甚微。不久后,被告秦某仍來到原告梁某住處門口張望、徘徊、按門鈴。原告梁某無奈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秦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梁某名譽權和隱私權、書面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秦某的行為已構成對原告梁某隱私權、名譽權的侵害,故判令被告秦某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并賠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上海長寧法院法官表示,本案中,秦某在微信群中表白梁某被明確拒絕后,并未停止表白行為,而是采取了持續(xù)在梁某家門口徘徊、張望、敲門的騷擾行為;同時,在其他多個微信群持續(xù)向梁某表白進行宣泄,并引起其他微信成員的關注和追隨調侃。秦某這種以“愛”為名的騷擾,已侵擾梁某的生活安寧和名譽,構成對梁某隱私權和名譽權的侵害,應該承擔侵權責任。本案的判決,是給騷擾者以法律制裁的警告,給被騷擾者以拒絕的勇氣。
法官建議,一旦被騷擾,首先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一方面是明確告知騷擾者行為的違法性,要求停止騷擾行為,另一方面,尋求警察幫助調取和留存監(jiān)控等證據。其次,應注意保存證據。可通過公證等手段第一時間固定微信、短信、電話錄音等證據。最后,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侵權方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
據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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