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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8 年7 月19 日,8 歲男童小凱(化名)在合肥塘西河公園騎童車時落入水中不幸溺亡。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曾多次報道此事。(詳細請點擊)案件經一審二審,并由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包河區法院重新審理。今年6月22 日下午,包河區法院對此案重新開庭審理,原告律師王文峰和丁守娟在庭上提供了新的證據。
2018 年7 月19 日上午,市民陸先生和兒子小凱去塘西河公園鍛煉。騎著童車的小凱在路過一座景觀橋時,連車帶人落入水中,后不幸溺亡。
意外發生后,小凱的父母將公園管理方告上法院,討要說法。
2018 年12 月4 日,包河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2019 年3 月,包河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公園管理方合肥印象濱湖旅游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承擔30%的責任。剩下的70%責任由孩子父親承擔。原告陸先生對此判決表示不服,于2019 年5月10 日,向合肥市中院提起上訴。
2019 年11 月,合肥市中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本案后認為: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包河區法院重審。
今年6 月22 日下午,包河區法院開庭重審此案。庭審中,原告律師王文峰和丁守娟提供了新的證據。據王文峰律師介紹:“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沒有查清事實。我們根據案件事實情況,向有關部門調取了塘西河公園當時設計規劃建設的相關審批。我們調查發現,這個公園的設計標準是一個水利工程,叫廬州大道閘壩工程。它是一個水利工程,但在實際工程中改變了規劃用途,現在成了一個公園。”王文峰表示,公園和水利工程的設計標準及竣工驗收標準是不一樣的,而這也是導致悲劇發生的原因。“公園里面,橋梁如果沒有防護設施,水深不能超過0.7 米,岸高即人手夠到的高度不超過0.5 米,但水利工程就沒有這個要求。而在實際中改作公園,改變了設計用途。”王文峰認為:按照他們理解,這應該是一個違法行為,造成了本次事故的發生。
昨日下午,王文峰律師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22 日下午重審,法院沒有當庭判決,“法官說他要去現場看一下。因為現在大家對這個工程的名稱以及事發現場的具體位置,都沒有達成一致,事實上還有一些爭議。法官也是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準備去現場勘查一下,勘查過后不排除二次開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