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期,合肥多家開展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爆雷”“跑路”,合肥市住房租賃協會昨天發出風險提示,希望租賃雙方加強風險防范,避免經濟損失。據介紹,出事企業以住房租賃名義采取“高進低出”(企業支付給房東的租金高于租客支付的租金,明顯違背市場規律)、“長收短付”(企業向租客按年度或半年度收租金,按照季或月向房東支付租金,惡意形成“資金池”)等高風險經營模式開展租賃業務,最終給房東和租客帶來較大經濟損失。
租金明顯不合理要當心
為此,房東和租客首先要謹慎選擇住房租賃企業,一定要查看有無營業執照、是否在房產部門辦理登記備案,以及該企業是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多渠道了解其市場口碑和客戶反映。對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列入異常經營、未報送開業信息、信用不良、存在違法違規記錄的企業,要謹慎選擇,避免遭遇“黑中介”“不良中介”。
其次,要核查房源真實性。租客租房時,應仔細查看所承租房屋產權信息,登錄合肥市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校驗房源核驗碼,驗證租賃房源是否真實。對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房源,租客可主動要求查看房東與該公司簽訂的托管協議或租賃合同,主動對接房東了解委托房源的租金水平、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此外,警惕出租或承租非市場租金住房。房東和租客在租房過程中,應多方了解周邊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場平均租金價格。房東將住房委托給企業出租時,對委托價格明顯高于市場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過高租金吸引,避免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的風險;租客租賃住房時,對租金明顯低于市場租金水平的,要慎重選擇承租。房東和租客要警惕企業“高進低出”“長收短付”帶來的風險,避免不必要損失。
支付房租時需注意期限
簽訂租賃合同時,推薦采用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會同合肥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制定的《合肥市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簽約。租客要特別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盡可能在合同中約定按月或最長不超過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較大額度房租。要特別警惕一次性預付3 個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優惠的宣傳活動,避免將租金支付到業務員個人賬戶,降低自身權益受損風險。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時,應向合同約定的企業賬戶(出租方為企業)、個人賬戶(出租方為個人)支付款項。當出租方為企業時,切勿向合同約定之外的企業賬戶、業務員個人賬戶或其他個人賬戶支付款項(包括支付寶、微信等個人收款賬戶)。轉賬支付應保留轉賬憑證,現金支付應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據。
房東及租客如有發現租賃企業“爆雷”“跑路”,或租客遭遇暴力驅趕、房東不能及時收到租金等情況,應及時向屬地公安機關報警,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住建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通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民事訴訟等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徐涵姝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記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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