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長豐縣人民法院公眾號消息,2019年12月30日上午,長豐法院公開宣判黃迎軍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7年起,被告人黃迎軍、張騫、項大洋、馬恩棟(另案處理)等為獲取非法利益,經常糾集在一起,在長豐縣雙墩鎮及北城地區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多次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詐騙等犯罪活動。
長豐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黃迎軍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騫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項大洋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以尋釁滋事罪、詐騙罪、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夏先雨、劉杰、陶歡歡、余濤等10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五年六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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