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12月25日,由黟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以江丹靈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和以張鵬飛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罪一案在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院指派檢察員徐祝文出庭支持公訴。
黟縣人民法院當庭判處被告人江丹靈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張鵬飛犯尋釁滋事罪,撤銷緩刑,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1萬5千元;判處被告人劉國慶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判處被告人潘程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判處被告人童浩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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