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晥客戶端訊 據天長市人民法院消息,2月21日,“老賴”吳某三次違約被拘,在送檢路上服軟,讓其父送來現金1.5萬元,還清全部欠款,才被釋放。
吳某以投資需要資金周轉為由,自2017年10月先后四次從王某處借款1.7萬元。期間,僅還款2000元,余款一直未還。2018年3月,王某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約定同年6月30日前一次性還清。到期后,吳某一分錢未給付。
2018年11月,王某申請強制執行,當月,執行法官郭志偉將吳某拘傳,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同年11月底前全部結清。
到年底后,吳某依舊未履行。郭志偉打電話催促,吳某稱已跟王某約好,春節前還清。就這樣,一拖再拖到了年后。當天,郭志偉找到吳某,將其拘傳,見其依然無還款誠意,決定對其拘留。在送拘體檢途中,吳某慌了,急忙電話聯系家人送錢。至此,該案全部執結。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晥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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