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對于一名欠款的執行人,蚌埠市蚌山法院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但對于其仍拒絕還款的表現,堅決予以了法律拘留震懾,最終,該名男子悉數執行了判決。
2月13日,大年初八,蚌山法院執行110接到線索,得知躲避執行在外跑運輸的錢某回家了。承辦法官王公爾立即帶著執行小組,前往錢某家中,將其拘傳至法院。
此時,被執行人錢某被堵家中,相當驚訝,又擺出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不就是一萬元多塊錢嗎,你們能把我怎么樣!”經說服教育無果后,執行法官決定對錢某予以拘留。原來,申請人霍某和被執行人錢某是工友關系,2016年10月起,錢某通過微信、支付寶和現金的方式向霍某借款一萬余元,始終未還。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錢某到外地跑起了運輸,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量血壓、抽血、化驗,拘留前體檢結果顯示錢某一切生理指標正常。執行法官正要把錢某送進拘留所時,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王法官,我還錢,千萬不要把我關進去,大過年的………”懾于拘留壓力的錢某立刻拿起手機撥打電話。
二十分鐘后,錢某的家人將錢送到了法院。
彭佳佳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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