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孫卓被拐案抗訴被駁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經審查,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量刑適當,決定不予抗訴。
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某龍、吳某光一審公開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后,律師現場談對結果有異議,辯護律師姚克楓稱,將向有關部門申請抗訴,并立即開始相關準備工作。
澎湃新聞綜合報道
記者從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孫卓被拐案抗訴被駁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經審查,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量刑適當,決定不予抗訴。
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某龍、吳某光一審公開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后,律師現場談對結果有異議,辯護律師姚克楓稱,將向有關部門申請抗訴,并立即開始相關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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