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0月10日傍晚,大皖新聞記者從孫卓父親孫海洋處獲悉,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將于10月13日下午3點,在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進行宣判。“昨天晚上接到了法院電話,通知我宣判時間地點,沒有透露其它信息。”孫海洋說。
16年前,也就是2007年10月9日晚,孫海洋4歲的兒子孫卓被人販子用玩具車和零食誘拐,此后他踏上了漫漫尋子路。孫卓一案,也是電影《親愛的》原型之一。隨著電影熱播,孫海洋的尋子故事也被外界關注。歷經14年,終在2021年12月6日,孫海洋與失散多年的兒子孫卓重逢。
“昨天是個特殊的日子,孫卓被偷走,正好是16年前的10月9日,我當時正在想,孫卓到底是怎么被弄走的,突然之間來電話了,是法院打來的。”孫海洋告訴大皖新聞記者,法院通知10月13號下午3點,在南山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孫海洋表示,他也進一步追問案件詳情和結果,但法院沒有在電話中透露,只讓其準時出庭聽候宣判。
對于13日的宣判,孫海洋也有自己的期待,他希望法院能夠重判重罰。“案子已經16年時間了,真的很累了,想趕緊宣判,有一個結果。”孫海洋說,他希望盡快恢復平靜與正常,這樣自己可以專心做生意,同時,看著孩子們健康成長,參加工作。“為這個事真的太累了,即使孫卓回來了,也還在為案子忙碌。”
在電話中,孫海洋還透露,自己對于檢方的量刑建議,并不認可。“檢方起訴的是拐騙罪,說吳某龍當時把孩子拐走沒有獲取利益,和收養(yǎng)人之間沒有金錢交易,那是16年前啊,都是現(xiàn)金,怎么好查呢?”但孫海洋認為,拐騙和拐賣對被拐孩子家庭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應該統(tǒng)一量刑,為此,他和律師也做了很多努力,包括向最高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據(jù)了解,今年4月7日,孫卓、符建濤被拐案一審在深圳市南山區(qū)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吳某龍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qū)先后拐走孫卓、符建濤,并將二人帶至被告人吳某光的住處藏匿。隨后,吳某龍將被害人分別交由其同鄉(xiāng)或親屬收養(yǎng)。2021年9月27日,公安機關詢問吳某光時,吳某光作假證包庇吳某龍,稱符建濤是吳某龍的孩子。公訴機關提請以拐騙兒童罪追究吳某龍的刑事責任,以包庇罪追究吳某光的刑事責任。
檢方曾作出量刑建議書 ,認為吳某龍拐騙兩名兒童,性質惡劣,建議對其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吳某光系累犯,建議對其判處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時隔半年,該案將于10月13日下午3時,在深圳市南山區(qū)法院進行一審宣判。
大皖新聞首席記者 朱慶玲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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