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玉溪日報微信公號消息 “使用敵百蟲、白酒、醋混合制成所謂偏方,為一患有皮膚病的男子擦拭身體,最終導致該男子中毒死亡……”近日,云南省玉溪市新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過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甘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022年9月底,被告人甘某某在新平縣某農貿市場門口看見一男子患有皮膚病,便稱可以制作治療皮膚病的藥水給其擦拭。隨后,甘某某購買了一袋農藥敵百蟲,在塑料瓶內加入敵百蟲、白酒、醋制成混合溶液,為該男子擦拭背部、手臂、腿部。同年10月10日,被告人甘某某來到該男子出租房內,再次使用之前配制剩下的混合溶液幫該男子擦拭上半身和腿部,并將剩余的混合溶液留給該男子。次日,該男子突感身體不適,送至醫院醫治無效死亡。經鑒定,該男子死亡原因為中毒。
新平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甘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于其具有坦白情節、自愿認罪認罰,事后賠償了被害人親屬部分經濟損失,并與被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議且取得諒解,遂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和從寬處理并適用緩刑。據此,法院綜合被告人甘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結果的情形?!北景赋修k法官提醒廣大市民,有機磷農藥是我國使用廣泛、用量大的殺蟲劑,主要包括敵敵畏、敵百蟲、對硫磷、樂果等,如果不慎進入消化道或接觸皮膚,很容易造成中毒。特別是在日常生活中,對各種民間偏方不可輕信,更不可當作藥物治療疾病。如果身體出現病癥,應及時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聽從醫生的指導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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