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紅安檢察微信公眾號5月15日消息,近日,湖北省紅安縣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熊某提起公訴。
小玲(化名)是某直播平臺的女主播。2022年4月,在其直播間頻繁“刷禮物”的“男粉絲”熊某,吸引了小玲的注意。在短短幾天的時間里,給小玲打賞了數千元,躋身“榜一大哥”。對“榜一大哥”熊某,小玲免不了互動多一些。一來二往,二人熟悉起來。
在聊天中得知,小玲系抑郁癥患者,熊某認為小玲比較容易相信人。熊某便以“退役軍人”的身份,通過向小玲直播間刷小禮物、表達關心等方式博取了小玲的好感和信任。之后,熊某以發生交通事故、寄給小玲的名煙被派出所扣押需要用錢等各種“深陷困境”的理由,不斷張口向小玲借錢。小玲都一一相信了,對方要多少就給多少。
2022年4月底,熊某得知,小玲被某直播平臺其他主播騙了“禮物”,便推薦自己的“戰友律師”幫她維權,并讓小玲添加了“律師”的微信,該“律師”就以律師費、打點費等各種由頭讓小玲轉錢。與此同時,熊某又以“走流水”的理由,要小玲從網貸平臺借了3萬余元轉給他。從2022年4月到2022年5月底,小玲先后30余次,被熊某“借走”12萬余元。
維權事項遲遲沒有結果,網貸又陸續到期,小玲催促熊某還款,卻一直被各種理由推脫,小玲才意識到自己被騙,并及時報警。
2023年1月,犯罪嫌疑人熊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熊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沒有當過兵,“律師”身份也是他一人扮演,“律師”微信系熊某的微信小號,借錢的理由也都是虛構的。2023年4月,公安機關以熊某涉嫌詐騙罪移送至紅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認為,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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