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因網絡賭博欠下外債,2020年初,蕪湖一男子劉某趁疫情、防疫物資緊張之機,無額溫槍貨源的情況下,騙取他人定金104.4萬元。日前,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200,000元。違法所得1,044,000元,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
經審理查明,自2019年,被告人劉某涉足網絡賭博致欠款。2020年2月份,劉某趁疫情、防疫物資緊張之機,明知其沒有額溫槍貨源,卻以騙取定金為目的,與他人簽訂書面或口頭買賣額溫槍協議,共騙得定金104.4萬元。所得錢款用于網絡賭博、償還債務及個人消費。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有額溫槍的事實,以騙取定金為目的,與他人書面簽訂或口頭約定買賣合同,騙得定金104.4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合同詐騙罪。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從輕處罰。其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予以從寬處理。
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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