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瑯琊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男子謊稱自己有魚苗出售,微信收取買家的定金后,就把對方拉黑了。近日,瑯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張某某詐騙案,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F一審判決已生效。
自2019年3月以來,被告人張某某謊稱自己有魚苗出售,收取被害人龔某某等5人通過微信支付的定金共計10800元。被告人張某某在騙取到定金后,便將被害人的微信號拉黑。案發后,張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退賠所有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
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某某利用互聯網對不特定人多次實施詐騙,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張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退賠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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