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廣德市人民法院消息,9月16日上午,廣德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江某好假借出售口罩實施詐騙一案,并當庭宣判。
2020年2月,被告人江某好在其沒有口罩和未準備賣口罩的情況下,通過“為武漢加油(捐物資)”微信群發布其有口罩銷售的信息。被害人江某明看到信息后,主動與被告人江某好聯系并約定購買2100只口罩,隨后被害人分兩次向江某好微信轉賬共計人民幣5250元。被告人江某好收款后,未寄送口罩,也未聯系被害人。案發后,被告人江某好的家屬代為向被害人江某明賠償經濟損失5250元,2020年5月27日,江某明出具書面諒解書對被告人江某好表示諒解。
判決書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江某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江某好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江某好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被告人江某好的近親屬代為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可酌定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江某好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對被告人江某好的違法所得人民幣5250元予以追繳,發還給被害人江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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