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亳州一七旬老漢因平日常被妻子嘮叨,心生怨恨,竟拿起釘錘和菜刀,擊打妻子,后其妻經搶救無效死亡。日前,亳州市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房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房某某與被害人李某系夫妻關系,因家庭瑣事存在矛盾。2019年11月7日11時許,被告人房某某回到位于亳州市譙城區某小區的家中,因平日被害人李某嘮叨,心生怨恨,便從臥室拿出一把起釘錘,到廚房里對正在做飯的李某頭部打擊,后該起釘錘錘頭被打掉,房某某順手又拿起李某做飯使用的切菜刀,用刀背往李某身上擊打,將李某擊倒。此時,房某某兒子房子賀回到家中,看到房某某和倒在地上血泊中的李某,遂撥打急救電話。
后房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李某經搶救無效于當日下午死亡。經法醫鑒定,死者李某系顱骨骨折、顱腦損傷致中樞性呼吸循環衰竭死亡。案發后,被害人李某近親屬對房某某表示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房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房某某主動投案并能夠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案發后,房某某取得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對辯護人與之相同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房某某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對公訴機關指控事實和量刑建議予以認可,依法可從寬處理。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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