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0月8日,記者了解到,近期,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糕點、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凍食品等7類食品39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不合格樣品3批次。
安徽樂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潁上路超市銷售的多彩花生(堅果和籽類食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湖南)有限公司。巢湖市希悅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制售的老醋海蜇(自制),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客觀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木瓜,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合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廬陽區、巢湖市、瑤海區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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