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去年夏天,河南男子甘先生在途經肥東縣一處服務區時,下著暴雨又未打傘,一路小跑進男廁,在男廁轉彎處因雨天路滑不慎滑倒,當時未及時就醫,下高速當晚前往醫院救治,被診斷為左肱骨近端骨折。事后,甘先生將涉事服務區告上法庭。肥東縣法院一審判決涉事服務區擔責40%,賠償甘先生1.7萬余元。服務區不服提出上訴,合肥中院二審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3月31日,肥東縣法院發布了該案一審判決書,披露了案件詳情。
下暴雨男子小跑去上廁所,路滑不慎摔倒受傷
公開的判決書顯示,甘先生是河南信陽人。2021年7月4日下午,甘先生前往肥東縣一家服務區上廁所,因下著暴雨,甘先生沒有打傘,其一路小跑著進入服務區男廁,在男廁轉彎處時因雨天路滑不慎滑倒,摔倒后甘先生認為沒有大礙便未及時就醫。
后甘先生在途中感到肩部愈發疼痛,當日晚上,下高速后便和同行的老鄉到蘇州市一家醫院就診,經診斷為:左肱骨近端骨折,隨后住院手術治療。
2021年7月8日,甘先生的姐夫前往涉事服務區要求調取當日監控視頻,涉事服務區的工作人員拒絕給其復制,但同意予以保存。甘先生起訴后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向涉事服務區調取該日監控視頻,涉事服務區以視頻已被覆蓋為由拒絕提供。
法院認定服務區擔責40%,賠償1.7萬余元
肥東縣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系原告甘先生是否系在涉事服務區受傷。本案原告甘先生主張其在下雨天在涉事服務區摔傷,被告涉事服務區亦認可事發當日天降暴雨,事后原告甘先生的姐夫前往涉事服務區處要求復制當天監控視頻以證明原告甘先生摔倒受傷的事實,但被告涉事服務區予以拒絕但表示可以保存該監控視頻,原告起訴后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用于調取該監控視頻,但涉事服務區以監控視頻被覆蓋為由拒不提交該證據。
涉事服務區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在事故發生后有能力保存該份能夠證明事故發生現場的監控視頻而沒有加以保存,根據相關規定:“一方當事人控制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對待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主張成立。”因本案服務區拒不提供該份證據,故可以認定原告甘先生主張因雨天路滑在涉事服務區摔傷成立。
本案中,涉事服務區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未盡到管理者責任,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因雨天路滑,原告甘先生跑著前往涉事服務區上廁所,其摔傷主要是自身未盡注意義務所致,其應自負主要的責任。故法院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酌定由被告涉事服務區對原告的摔傷承擔40%的賠償責任。
經計算,甘先生損失合計44461.39元,被告涉事服務區應支付原告17784.56元。遂一審判決涉事服務區賠償原告甘先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合計17784.56元。
被告不服,提出上訴,合肥中院二審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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