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昨天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該部門會同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下發相關通知,對各企業宿舍類配套用房進行摸底,如果企業有意愿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集體宿舍、員工宿舍等租賃住房,也要一一上報。
據了解,此次調查范圍和對象為合肥市各區、開發區各類企事業(含高校、醫院及園區企業等)及中央、省屬駐肥有關單位,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設的宿舍類配套用房。調查截止日期為3月13日。
其中,各區(開發區)住建部門負責梳理統計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已開工建設的各類集體宿舍、員工宿舍等配套服務用房數據。各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負責梳理統計轄區內企業產業工人租賃實際需求,以及利用自有存量工業用地新建租賃住房或利用符合條件的閑置工業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的意愿。
據了解,按照政策規定,產業園區根據用工住房需求狀況,經審核批準,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由不超過7%可提高到不超過15%,主要用于建設租賃住房。調查期間,各區(開發區)住建部門牽頭會商轄區社會事業局、投資促進局等部門,梳理統計轄區內高校、醫院等中央、省屬駐肥事業單位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或改建租賃住房意愿和產業工人(員工)租賃需求。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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