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3月16日,新安晚報“新安幫幫團”記者接用戶王先生反映,2021年6月他在合肥市蜀山區合利車行買了一輛二手2017款全順汽車,購買時儀表盤上顯示總里程為6萬多公里,可到4S店檢測卻高達45萬多公里。感到被欺騙的王先生找到車行,卻始終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記者致電該車行老板,其表示對此事無能為力,此前他也不知道該車里程表被調過,現在無法退車。
反映:購二手車發現實際里程與表顯里程差距過大
“車子是去年6月份買的,買的時候儀表盤顯示里程為6萬多公里,但4S店檢測后發現實際使用里程有45萬多公里。”王先生告訴記者,他買這輛車共花費了10.2萬元,“當時看車里程比較少,剛好計劃那段時間要用車,就買了。”
王先生說,車子買回來后沒怎么開過,2021年11月他想將車轉手賣掉,去4S店檢測才發現竟是一輛調表車。“因為4S店有過以前維修車輛的記錄,查到最后一次進店時間為2021年1月,這時車輛里程已有45萬多公里了。”
王先生告訴記者,在4S店發現該車曾被調過表后,這輛車再轉手變得十分困難,“要賣的話價錢會差很大。”
車行:屬于自愿購買,不知被調表,沒有辦法退車
王先生在發現車輛有問題后找到該車行老板反映這一情況,王先生與店鋪老板的聊天記錄顯示,該店老板表示:“我沒有調表,當時拿的時候就是這個表,2018年的車子,賣不掉只是價格問題。”王先生說,他曾多次找過該店老板,“但他始終推托,說跟他沒關系,只能我自己承擔損失,后來給他發消息不再回我。”
3月16日,新安晚報“新安幫幫團”記者電話聯系到該車行老板李先生。李先生說:“買賣的時候是自愿購買,不存在強買強賣,現在的情況是王先生覺得外面收購該車的價格比較低,想讓我以高一點的價格收回該車,但我確實接受不了,只能以現實現狀進行收購。”
李先生表示,在出售該車時他也不知道該車的儀表盤被調過,“我們不是原車主,車輛使用情況我們并不知情,對于王先生的遭遇,我也感到理解,但我們確實無能為力。”
律師建議: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車行行為涉嫌欺詐
商家稱自己不知情,王先生就得獨自承擔損失?3月16日,記者采訪了合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汽車專家委員會顧問、上海歐瑞騰(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萬亞波。
萬亞波律師表示,“消費者依法具有知情權,車行作為專業銷售二手車機構,對于車輛狀況特別是車輛行駛里程、是否出過重大事故等特別影響車輛價值情況,應該做到充分了解后再出售。如果車輛表顯里程與實際行駛里程有較大差距,不管銷售商是否知情,銷售商都應該應當承擔欺詐消費者的責任。”萬亞波律師表示,“如果銷售商知情甚至參與造假,屬于欺詐行為。即使不知情,還是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萬律師還告訴記者,近日成都高新區人民法院曾公開審理了一起二手車消費欺詐案件,二手車商家因調表,被判懲罰性賠償3倍購車款63萬元。“建議李先生保存證據,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見習記者 龔潤澤(受訪者供圖)
編輯 彭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