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藥品作為特殊商品,關乎人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藥品安全問題不容忽視。據太湖縣人民法院消息,2月21日,太湖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嫌犯銷售假藥罪案件。被告人葉某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8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間,被告人明知進購的保健品來源不正,仍在其經營的成人保健品店內對外銷售,至案發共計獲利1萬余元。太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后在葉某經營的成人保健用品店內扣押了39種共計311(盒/瓶/條)保健品后,對上述39種產品進行送檢。經檢驗,該39種產品均是非藥品冒充藥品,定性為假藥。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葉某通過非法途徑購買假藥后,對外銷售,其行為構成銷售假藥罪。鑒于葉某自愿認罪認罰,具有自首、積極退贓等情節,作出上述判決。(陳坤)
編輯 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