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廣德法院2月20日發布,為牟取經濟利益,銷售有毒有害的性保健品及假藥給他人食用,一足浴店老板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近日,廣德市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了彭某銷售假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
2022年7月,廣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彭某經營的足浴店進行檢查時,現場查獲多種性保健品,經檢測,有十種產品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有四種產品屬于假藥。另查明,2018年至2022年,彭某通過非正規渠道,多次采購多種性保健品,在未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資質的情況下進行銷售。檢察機關認為彭某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遂依法向廣德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規,銷售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違反藥品管理法規,銷售假藥,其行為分別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銷售假藥罪,證據確實、充分。彭某一人犯數罪,應數罪并罰。但彭某具有部分犯罪未遂、坦白及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可從寬處理。綜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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