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據休寧法院消息,在這個“以瘦為美”的時代,“減肥藥”開始不斷流行,這就給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2月15日下午3時,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休寧縣首例涉添加違禁成分“西布曲明”減肥藥的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經審理查明,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間,被告人劉某某以240-380元左右/盒的價格從上家胡某某(另案處理)處先后進購“纖姿SO”復合植物糖果片、“趣SO”低聚果糖壓片糖果、百草果蔬纖維片等減肥產品后,通過某微信,以350-598元/盒不等的零售價格,采取自己送貨或由上家代發貨的方式對外進行銷售。其中劉某某銷售給葉某枝的“趣SO”低聚果糖壓片糖果,經黃山市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檢出西布曲明44.38mg/g。截至被公安機關查獲,劉某某銷售該“趣SO”低聚果糖壓片糖果約40余盒,銷售金額約20000元。
法院認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為,被告人劉某某作為食品銷售者應當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義務,但其未核實所銷售食品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合格證明、檢驗報告等食品應有信息,并明知其銷售的“趣SO”低聚果糖壓片糖果食用后會出現頭暈、口渴、食欲不振、失眠等不良癥狀,而其仍予以銷售,銷售金額約20000元,其行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及其認罪態度等情況,當庭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禁止被告人自從判決確定之日起三年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等相關活動,非法獲利依法上繳國庫。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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