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舊屋翻新本是件好事,可如果出了安全事故,就變成了鬧心事。2月12日,記者從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林軍因幫助他人維修房屋摔傷,在法官的調(diào)解下,獲得2萬元賠償。
2020年10月31日,王海告通過電話邀約林軍及另外4人幫助維修房屋。次日,林軍如約來到王海家中維修房屋,在按照王海指示登上房屋揭除舊瓦片及房笆的過程中,房梁突然斷裂,林軍從屋脊上掉下摔傷。林軍被送到醫(yī)院,經(jīng)診斷為右橈骨粉碎性骨折,前后共住院18天,并進行了二次手術(shù),司法鑒定為十級傷殘。在林軍住院期間,王海曾兩次前往看望并給付5000元,后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xié)商,終因分歧較大未能達成調(diào)解,林軍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了解到,林軍、王海之間本就相識,且關(guān)系一直不錯,王海對于林軍受傷也是心懷歉意。王海是當?shù)亟n立卡貧困戶,面對林軍要求其賠償13萬多元的訴訟請求,實難達到。在承辦法官悉心調(diào)解下,林軍顧忌雙方情誼及王海的實際情況,最終同意王海賠償2萬元。(當事人均為化名)
張凱 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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