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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懷疑業委會賬目不透明,蚌埠市一小區業主狀告業委會要求公開多項賬目(此前報道請點擊),6月15日,蚌埠中院對該起案件進行二審開庭,當庭未做出宣判。
蚌埠市蚌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民事判決中,判定被告蚌埠市琥珀新天地業主委員會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蚌埠市蚌山區延安南路琥珀新天地小區內,公開張貼內自2019年6月6日至2022年1月11日北苑6號樓負1層公共用房租賃的轉賬記錄和其名下徽商銀行自2018年2月26日至2022年1月11日的全部銀行流水明細,法院同時駁回了原告何某某、潘某、徐某等八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對于蚌山區法院的判決,原八名原告中的何某某、徐某、陳某等六位表示不服,再次上訴的理由為,蚌埠市琥珀新天地業主委員會本屆任期將要到期前,業委會相關人員無視包括上訴人在內的廣大業主要求換屆選舉的要求,修改業主代表大會或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部分條款是為少數人量身定制,損害了廣大業主的利益;業主委員會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違背公序良俗沒有合法依據,也沒有事實依據,應當確認無效;被上訴人徐某、王某某作為業委會的主任和副主任,實際控制業委會,不正確地履行職責,損害包括上訴人在內的廣大業主利益,應當與業委會共同承擔責任。
在6月15日當日的庭審中,六位業主作為上訴方,認為蚌埠市琥珀新天地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的修改違背了業主的知情權,雙方就此問題在法庭上展開答辯。蚌埠市琥珀新天地業主委員會代表在庭上表示,業主大會的召開有當地社區人員參加,業主大會的決議已經進行了書面張貼公告,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修改是依照了物權法的行為。
庭審持續到上午九時許,法庭未當庭宣判。
劉呂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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