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六安舒城的田女士在和丈夫吵架后,憤懣難消,沖動之下竟將自家的被褥點燃,致使自己身陷囹圄。4月26日,舒城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田某某放火罪一案。
記者4月27日了解到,案發2021年11月,田某某因生活瑣事與丈夫陳先生發生爭吵。陳先生認為田某某無理取鬧,遂離家外出不予理睬。
田某某越想越氣,為了泄憤,遂在居住處北側臥室從衣柜里把曾經買給丈夫的衣服放在被褥上用火柴點燃,導致家中起火。周圍群眾發現并報警。
舒城縣公安局民警、消防人員等多人趕至現場將火撲滅。事故造成造成田某某及其鄰居李先生等6戶家中部分財物毀損。
案發后,田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并賠償了相關被害人的財產損失,得到了諒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田某某在位于居民小區的住處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
開庭前,田某某的委托律師因身處疫情風險區無法到達庭審現場,向法庭申請遠程視頻開庭。因近期安徽多地突發疫情,鑒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經征求被告人及公訴人的意見,法庭同意辯護人通過遠程視頻參與庭審。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主持下,圍繞指控的罪名依法進行了法庭調查,并就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田某某進行了最后陳述。
田某某的縱火行為已然使鄰居們的生命遭到威脅、財產造成了損失,作為一個具有完全刑事行為能力的人,終究要為自己的沖動買單!該案將擇期宣判。
郭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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