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 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江蘇一男子呂某某懷疑前妻與朋友有不正當男女關系,與前妻爭吵后,竟前往朋友家點火泄憤。泗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呂某某因犯放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公布了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安徽省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呂某某與被害人錢某的丈夫董某系朋友關系,2021年年初,被告人呂某某認為前妻與董某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遂心生不滿。2021年6月19日20時許,被告人呂某某與前妻發(fā)生爭吵,并于當日22時許駕車前往董某家討要說法(家中僅有被害人錢某獨自在家?guī)O子生活)。
被告人呂某某到場后發(fā)現(xiàn)董某不在家,便想以放火的方式進行泄憤,遂使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董某家前屋窗戶上的塑料擋板點著火后逃離現(xiàn)場。火勢蔓延導致前屋東南側灶臺起火,因被害人錢某發(fā)現(xiàn)及時,與莊鄰合作共同將火撲滅。被告人呂某某于2021年7月28日被民警抓獲歸案,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經(jīng)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jù)與公訴機關指控一致。另查明,2021年7月22日,被害人錢某出具諒解書,表示不追究呂某某的一切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呂某某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被告人呂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坦白,且自愿認罪認罰,并取得被害人諒解,對其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大鵬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