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地上撿到錢,還要分給你?那要小心了。2021年5到10月間,黑龍江一男子孫某某流竄淮北市、濮陽市,謊稱地上有錢要分給被害人,將錢塞到被害人手中時,趁機拽走被害人手上的金戒指,5個月間作案三次,后被警方抓獲。近日,淮北市相山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孫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經審理查明,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孫某某在淮北市、濮陽市,以謊稱地上有錢要分錢給被害人,將錢塞到被害人手中的過程中,趁機拽走被害人手上的金戒指的方式實施盜竊三次,盜竊三枚金戒指價值人民幣12922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孫某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庭審時表示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孫某某對被害人被盜財物損失依法應予以退賠。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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