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雨山法院消息 近日,馬鞍山市雨山法院宣判一起敲詐勒索犯罪案件,分別判處被告人肖某某、楊某某、董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十一個月、九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一萬元、七千元,將退繳的違法所得返還被害人。該判決已于2022年2月8日生效。
肖某某、楊某某、董某某三人明知周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利用網絡實施敲詐勒索,仍加入該犯罪團伙,在2020年2月至2021年4月期間,通過QQ、陌陌等社交軟件冒充女性,引誘多名被害人添加其QQ賬號后進行裸聊,在裸聊過程中,發送木馬軟件,通過該木馬軟件竊取到被害人手機中的通訊錄,并錄制被害人裸聊視頻,后以向通訊錄中的親戚、朋友發送裸聊視頻等手段要挾被害人,向被害人索要財物,共非法獲利4萬余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肖某某、楊某某、董某某明知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多次提供幫助,被告人肖某某敲詐勒索數額共計人民幣9700元,被告人楊某某敲詐勒索數額共計人民幣23000.03元,被告人董某某敲詐勒索數額共計人民幣14597元,均數額較大,三人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綜合考慮三人的犯罪性質、情節及悔罪認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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