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六安的杜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原因是他賣掉了自己名下6張銀行卡。原來2021年下半年杜某前往馬鞍山市,將本人名下6張銀行卡提供給詐騙分子用于資金結算,資金結算金額達2700余萬元,杜某從中獲利5000余元。金寨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經過縝密偵查發現,杜某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通過循線追蹤,全面收集固定證據。最終,將犯罪嫌疑人杜某抓獲。
記者從安徽省公安廳獲悉,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銀行卡,再租借、出售給他人,或者簡單地用自己賬戶轉轉賬,并不是輕輕松松“賺錢”的好時機,而涉嫌“幫信罪”的行為。近期安徽警方就抓獲了多名這樣的違法犯罪嫌疑人。
3月7日,舒城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在對網上追逃人員進行梳理時發現,湖南省邵陽警方網上追逃的胡某可能藏匿在舒城縣境內。胡某為弄快錢,辦理多張銀行卡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售,進而淪為了電信網絡犯罪分子的“幫兇”。隨后,民警迅速進行摸排,經過6個小時的蹲守,最終將藏匿在桌球室內的胡某抓獲。
此外,蕭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聯合上海市黃浦分局,經過一番縝密摸排布控,成功將買賣銀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抓獲歸案。經查,張某某通過買賣銀行卡租借給詐騙團伙使用。3月4日,蕭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上級指令后,立即對張某某的行蹤展開追查,并將其一舉抓獲。目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被移交上海黃浦警方。
什么是“幫信罪”?警方介紹,這是《刑法修正案(九)》所增設,作為《刑法》第287條之二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情節嚴重有以下七種:(1)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2)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3)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4)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5)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6)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警方提醒,買賣、出租、出借銀行卡、對公賬戶、支付賬戶、電話卡等行為涉嫌違法犯罪,將受到法律制裁和聯合懲戒。請珍惜個人信用,自覺抵制犯罪。如發現買賣“兩卡”違法犯罪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皖公宣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陳牧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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