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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淮上區法院消息,家住淮上區沫河口鎮的朱某發現自家的電瓶車丟失后,無證醉酒駕駛報廢摩托車到沫河口派出所報案。日前,淮上法院審結了這起危險駕駛案件,被告人朱某犯危險駕駛罪,判決拘役一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1年9月9日晚上22時,被告人朱某在無機動車駕駛資格證的情況下,醉酒后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從沫河口鎮淝河路與中心街路口出發,前往沫河口鎮派出所報案。民警在對被告人朱某詢問時,發現朱某涉嫌酒后駕駛,被告人朱某承認飲酒后駕駛摩托車,隨后沫河口派出所民警報警至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四大隊。四大隊民警到沫河口派出所,將被告人朱某帶至醫院提取血樣備檢。經安徽天平司法鑒定所鑒定,朱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51mg/100ml。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某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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