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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蚌埠一男子因瑣事與被害人發生爭吵,產生“活夠了,打死她我償命”的想法。先后持剩余破碎啤酒瓶和透明玻璃瓶多次打擊被害人頭部,致其重度顱腦損傷合并外傷引發的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3月30日,蚌埠市人民檢察院公布了該起故意殺人案的起訴書。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李某甲,男,1971年出生,安徽蚌埠人。被告人李某甲在李某乙養殖場工作數年,被害人杜某某為李某乙的母親,在養殖場內幫忙做飯。2020年3月13日11時許,被告人李某甲酒后返回牛棚時,與杜某某因喂牛一事發生爭吵。后雙方爭吵至院內廚房,李某甲惱怒之下拿起煤氣罐旁邊的白酒玻璃瓶兩次砸向自己頭部,流血較多。杜某某見狀便勸阻李某甲。李某甲不僅不聽勸阻,反而又拿起餐桌底下一個啤酒瓶砸向自己頭部。杜某某見勸阻無效便向廚房門口走去,李某甲急忙拽著杜某某的胳膊,用右胳膊肘搗其上身部位,致杜某某摔倒在地。此時,被告人李某甲已經產生了“活夠了,打死她我償命”的想法。李某甲見狀騎在杜某某身上,先后持剩余破碎啤酒瓶和透明玻璃瓶多次打擊杜某某的頭部。期間,李某甲又對杜某某的臉部進行擊打。在李某甲起身出門前又向杜某某上身踹了兩腳。
2020年3月13日12時許,杜某某被送往五河縣人民醫院搶救時被醫生宣告已死亡。經鑒定:杜某某的死亡原因系重度顱腦損傷合并外傷引發的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李某甲血液中乙醇含量為 28.5㎎/100ml。
2020年3月13日12時許,公安民警在五河縣人民醫院將正在治療的李某甲抓獲歸案。
蚌埠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甲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現依法對上述被告人提起公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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