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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蕪湖公安交警宣傳在線消息 2月20日,無為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上級部門指令,稱2月18日駕駛皖B03CXX號轎車的駕駛人,存在駕駛證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嫌疑。
無城中隊民警立即通過視頻和卡口進行梳理比對,督促該車駕駛人徐某盡快接受處理。24日下午,徐某來到無城中隊接受處理。民警向其開展法律宣傳,并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
經查,徐某(女,無城鎮人)于2019年4月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無城中隊查獲,駕駛證被吊銷。民警通過梳理監控發現,皖B03CXX號轎車平時為其弟弟駕駛。2月18日,徐某抱著僥幸心理駕車,被交警部門發現。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唐恒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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