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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警方消息:近日,宿州交警在夜查行動中發現一輛小車駕駛人涉嫌酒駕。經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27mg/100ml,已達酒駕標準。
經進一步調查,該車駕駛人年僅19歲,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最終,民警依法對她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合并處罰款2500元,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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