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銅陵市一95后男子樓某多次潛入銅陵市一家高校男生宿舍盜竊運動鞋等物品,后被抓獲歸案。日前,銅陵市銅官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樓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樓某,男,漢族,中專文化,銅陵某裝備公司工作人員。
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21年1月至5月期間,被告人樓某多次進入銅陵一家高校男生宿舍實施盜竊,盜竊物品為耐克運動鞋、安踏運動鞋、匡威上衣等。
法院認為:被告人樓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進入學生宿舍盜竊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案發后,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其能自愿認罪認罰,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宣告緩刑。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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