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南譙區法院消息:承諾分期履行還款義務,屢次失約拒不還錢,2021年11月8日,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惡意拖欠借款的被執行人進行第二次司法拘留。
2020年12月,因個人經營需要,張某向朋友陳某借款7萬元。借款到期后,仍剩余5.8萬元尚未歸還。后經陳某多次催要無果,故上訴至法院。經審理查明,判決張某償還陳某借款5.8萬元。判決生效后張某遲遲未履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張某名下財產進行“四查”,并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后多次聯系張某,督促其盡快履行法律義務,但張某一直拖延。7月5日,執行法官將張某強制拘傳,并對其拖延躲避的行為進行嚴厲批評和教育,經過多次溝通張某仍拒絕還款執行法官見勸說無效后,采取司法拘留。拘留后第二天張某主動還款4500元,承諾剩余欠款分期履行,張某被提前解拘。張某回家后不僅沒有按期履行義務又開始了拖延、躲避之路,執行法官再次聯系張某,表示近期會履行,但遲遲未見到其兌現承諾。
11月8日早晨,執行法官找準時機趁著被執行人張某下班回家熟睡時,將其在家中成功圍堵拘傳至法院,正當執行法官與其溝通時,張某表示“想自己靜一靜”沒想到自己又一次被法院拘傳了,心情平復后的張某叫囂法官要拘留,見狀,法院決定將其處司法拘留15日。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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