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 記者今日下午從蚌埠市公安局獲悉,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與中共蚌埠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聯合發文,要求全市公職人員在當前該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及騎乘電動自行車中須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對于未做好表率的公職人員,將會予以通報。
當前,蚌埠市正在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和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工作。為發揮全市公職人員示范帶頭作用,該市要求,公職人員在道路上騎行電動自行車時,騎乘人員須自覺佩戴安全頭盔,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不超速行駛,不安裝遮陽雨篷、不在騎行中接打電話,并做到在規定區域內有序停放,自覺服從執勤公安交警輔警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的管理勸導。
當地公安交管部門對路面查處的公職人員騎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不辦理登記上牌的進行記錄、整理,并報送至蚌埠市人社局,經核對后報送市文明辦,由市文明辦通報給各主管部門。
徐東 楊敬波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李勇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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