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因離婚事宜與妻子發生矛盾,男子心生怨恨,全然不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竟在岳父家中放火。據固鎮法院消息,日前,固鎮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被告人蔣某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
被告人蔣某與妻子申某近三年來一直借住在其岳父家中。2019年5月30日下午,被告人蔣某和妻子申某因家庭糾紛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因不符合離婚條件而未辦成。被告人蔣某生氣先返回家中,后看到岳父和申某回來進入鄰居家中,被告人蔣某給申某打電話、發微信均未得到回復,為發泄情緒,下午5時許,被告人蔣某用打火機將申某家床上被子點著,造成申某家屋內電視機、電冰箱、空調等物品被燒毀。經鑒定,受損財產的市場價值是人民幣5727元。
被告人蔣某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蔣某犯罪后自動到案,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且其后積極幫助被害人申某修繕房屋,賠償燒毀的財物,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如上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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