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駕駛證要通過考試才能取得,可一些人卻偏偏自作聰明,通過購買的方式取得,結果觸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得不償失。據天長法院消息,近日,天長法院公開宣判一起偽造身份證件罪案件,被告人楊某、馬某因偽造身份證件罪均被判處拘役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一直未能考取駕駛證。2018年6月間,楊某通過馬某得知孫某(另案處理)能夠辦理假駕駛證,遂聯系孫某辦假證,由馬某將楊某照片提供給孫某用于制作駕駛證,并付款350元。楊某很快通過快遞收到一本駕駛證,發證機關為安徽省阜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此后,楊某持該證駕駛車輛。2019年9月2日,楊某因交通違章被查處案發。當地公安機關向安徽省阜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函詢,證實楊某所持駕駛證并非該支隊制發。案發后,二被告人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馬某偽造用于證明身份的駕駛證,其行為構成偽造身份證件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且屬共同犯罪。鑒于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確有悔罪表現,不致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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