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深更半夜發現妻子與前男友在一起吃夜宵,黃山一男子一時氣憤用玻璃杯砸向妻子前男友,致其頭面部受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江某某提起訴訟。3月22日,中國檢察網公布該起案件起訴書內容。
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江某某,男,1982年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個體工商戶,戶籍所在地安徽省黃山市徽州區。
2020年10月26日23時,被告人江某某獲悉其妻子凌某某與朋友等人在皖機三村附近吃夜宵,后江某某前往尋找妻子,次日0時30分許,被告人江某某在黃山路阿杰錫紙燒烤店中發現其妻子凌某某與被害人洪某某及朋友等人在吃夜宵。因被害人洪某某與妻子凌某某曾系男女朋友關系,被害人洪某某又曾將江某某家窗戶玻璃砸破,被告人江某某一時氣憤,便回到車內拿了一個玻璃杯前往阿杰錫紙燒烤店內用玻璃杯砸向被害人洪某某面部右側,致使洪某某頭面部受傷。經黃山市徽州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洪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案發后,被告人江某某于2020年10月27日主動投案,并已賠償被害人洪某某5萬元整。江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2020年11月20日被黃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傷害罪,2020年12月1日被黃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取保候審。
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江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江某某案發后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江某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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