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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金寨檢察消息:日前,金寨縣人民檢察院就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童曉龍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依法向金寨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本案分別由舒城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金寨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并先后以童曉龍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移送金寨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童曉龍享有的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金寨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童曉龍在擔任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以及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身為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訴,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保護傘”,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