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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從鳳臺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該縣首例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宣判,被告人王某連等8人依法承擔因非法狩獵產生的生態損失費用180405元,并在市級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7月份期間,王某奎、童某俊夫婦在鳳臺縣古店鄉的周邊區域內散布收購野生水鳥的信息,向他人出售狩獵野生水鳥的工具,并在自家住宅內搭建鳥棚,以用于臨時圈養收購來的野生水鳥。
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30日,王某連、王某學、王某后、王某盟、劉某體、朱某體分別在未取得狩獵許可證的情況下,于禁獵期內非法狩獵野生水鳥共計4413只(其中404只已放生)。后由王某奎、童某俊夫婦以營利為目的收購,二人將收購的水鳥臨時圈養在鳥棚里,再運往霍邱縣銷售。經鑒定,涉案野生水鳥的物種名是“黑水雞”,屬于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連、王某學、王某后、王某盟、劉某體、朱某體違反狩獵法規,多次在禁獵區、禁獵期內非法狩獵屬于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嚴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狩獵罪;王某奎、童某俊明知六被告人向其出售的黑水雞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仍收購黑水雞4413只,其行為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八名被告人因其罪行分別被判處刑罰。
該案中,8名被告人非法獵捕、販賣黑水雞的行為,既侵害了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秩序,損害了國家利益,又對當地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同時也妨礙禽流感防控工作,給人民群眾的衛生健康帶來巨大威脅,損及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因非法狩獵及非法販賣野生動物所產生的生態損失費用。
庭審中,8名被告人當庭認罪,自愿接受處罰。
陳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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