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不配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竟然還拿刀砍傷他人。8月26日,涇縣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未遂)案件,被告人方某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檢察機關公訴。
記者從涇縣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2月1日下午,被害人徐某某作為涇縣黃村鎮沙元村黨員代表參加了沙園村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會議。當晚6 時許,為及時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工作,徐某某根據會議部署前往在外務工返鄉人員方某某家中登記信息。徐某某表明來意后,讓方某某在外出務工人員返回涇縣信息表上簽字,以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方某某不愿意配合,拒不簽字,并堅持要求徐某某離開。
徐某某立即打電話將情況向村干部匯報。被告人方某某見徐某某遲遲不肯離開,心生怒意,于是拿起一把菜刀向徐某某頭部砍去,將徐某某頭部砍傷。徐某某隨即用手捂住頭部,方某某又向徐某某頭部連砍了數刀,致被害人徐某某雙手多處骨折,左手食指斷離。徐某某被砍后及時從方某某家退出,方某某隨后亦逃離現場,并將作案時使用的菜刀扔在離其住宅不遠的河灘邊草地里。
徐某某當日被送往醫院急救,經鑒定,徐某某的人體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
當日晚,方某某撥打涇縣公安局110 報警電話投案,并在黃村鎮沙元村一河灘處等待公安人員到達,基本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肖鈺娟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