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9月25日,利辛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張某某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一案。隨著該案件的宣判,利辛法院受理的全部21起涉黑涉惡刑事案件全部審結。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某所參加的犯罪組織長期把持基層政權,積極尋求公職人員庇護,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依法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根據張某某的犯罪事實,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33萬。
該案的宣判標志著利辛法院“六清”工作中的“案件清結”任務順利完成。
宋偉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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